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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2024-11-14 12:51:03 | 学子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0642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办学层次:专科院校类型:工科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50013735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小编今天整理了一些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2020年学校艺术招生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七个专业。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三、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规则
1.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份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3. 艺术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体检要求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3. 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六、新生入学
1.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艺术类4500-11500元/年。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 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资助政策
1. 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2.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 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 新生入学后有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能顺利完成学业。
八、其他
1. 本简章以《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最终公示内容为准,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坐落在重庆市永川区,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67亩,校舍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97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5亿元。学校现有正高级职称人员18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4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80余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80余人;外籍教师(专家)20人,外聘专家300余人;来自全国20多个省(区、市)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近2万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1. 2020年学校艺术招生专业有广播电视编导、音乐学(师范)、舞蹈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动画七个专业。
2. 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重庆文理学院计划情况及说明。
三、学历证书颁发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重庆文理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重庆文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录取规则
1.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专业成绩一律认定各省相关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
2. 凡符合国家及当地省份规定加(降)分的考生,投档和专业录取时,认可各省(市、区)的加分政策。
3. 艺术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美术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2)音乐学(师范)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各省投档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某省投档未计算综合分,则按(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
4.
内蒙古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按“专业志愿清”方式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比较文化成绩(文化成绩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序: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五、体检要求
1.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原则上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
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是否报考师范专业。
3. 报考美术类专业(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4. 舞蹈学专业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0CM,男生不低于170CM。
六、新生入学
1.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按学年制学费,艺术类4500-11500元/年。学校已实施按学分收取学费,严格按照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及新生入学须知上公布。
2. 学校住宿实行公寓式管理,住宿费标准为600-1200元/年·人。
3. 因故退学,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七、资助政策
1. 奖助学金种类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学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2.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到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当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 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出台了学费减免政策,以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4. 学校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新生顺利入学。
5. 校内设置多种勤工助学岗位,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
6. 新生入学后有困难新生入学补助、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资助办法,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资助,能顺利完成学业。
八、其他
1. 本简章以《重庆文理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最终公示内容为准,由重庆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和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
对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其他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九、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23-49891968 49891969
监督及投诉电话:023-49891717

重庆文理学院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实施阳光工程,实现依法治招,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4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4]91号)文批准,成立为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学院。

三、学院教育部代码:13735(国标码)

四、学院地址:重庆市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上级主管部门:重庆市水利局

七、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八、办学基本条件:

学校占地面积936亩。新校区占地总面积741.14亩,校舍建筑面积近23万m2,总投资约7亿元。新校区一期工程投入3.5亿,并于2012年3月实现校区整体搬迁。新校区全面建成后,将是一个集标准化、现代化、信息化、生态化于一体的新型校园。

学院现设有水利工程系、电气工程系、建筑工程系、市政工程系、机电与电子信息工程系、基础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共五系一部一院。现有在校学生近8000人,学院教职工近350名,其中专任教师295人。教授、副教授63名,博士15名,硕士研究生教授157名;“双师素质”教师140名;水利部职教新星3名,水利部职教名师2名,市级优秀教师1名。

学院现设有水利、材料与能源、土建、资源开发与测绘、交通运输、制造和电子信息七大类,37个专业。重庆市高招高专教育教学改革试点专业1个,水利部全国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个;市级骨干院校建设项目重点建设专业5个;中央财政支持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市级精品课程1门,市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建有130余家紧密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8个校内实训中心、69个校内实训室。开设实训课330门,实验项目1000余个,实验实训设备3300余台(套),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08多万元。有馆藏纸质图书40.5余万余册,电子图书1472.10GB,中文纸质专业期刊710种,电子专业期刊12000种。近50年来,已为国家培养水利、电力、建筑行业人才30000余人。

学院一贯重视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注重学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培养,毕业生综合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欢迎。学生主要面向全国水利、电力、建筑、机械、电子行业400多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就业,实行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现与国内外多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订单式”培养合作关系,探索出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多年来,我校毕业生就业率均达到97%以上,在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

九、普通高考招生范围:根据招生计划,学院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甘肃、新疆、海南、广西、山东、河南、湖北、安徽、山西、陕西、宁夏、青海、广东、河北、湖南、吉林、辽宁、黑龙江、江西24个省市实行统招。专业计划分配及有关说明,请考生在以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颁发的招考计划书上查询。

十、录取原则:

1.体检要求: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2.录取原则: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

(1)实行顺序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直至计划完成;实行平行志愿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学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若录取不满额,则再次征集志愿(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

(2)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制定的招生政策,在确定录取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符合国家政策的加分、降分。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上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若分数相近,则按德智体综合情况录取专业;部分实行志愿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进校后统一学英语

(4)所有专业招生时男女生比例不限。

十一、入学及复查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一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十二、学费标准及退费管理规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及重庆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各专业学费可在分省分专业计划表中查看。住宿标准为:公寓800元/年(8人间)、公寓1000元/年(6人间)、公寓1200元/年(4人间)。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十三、奖贷学金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在校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学院设立的奖学金有:一等奖学金1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元/年。同时,按国家相关助学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十四、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条件毕业,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学校名称: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十五、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水利类专业咨询:熊老师:023-49820237

电气、机电、电子类专业咨询:石老师:023-49841912

建筑类专业咨询:黄老师:023-49852379

市政类专业咨询:李老师:023-49802232

十六、招生联系方式:

1.院办电话:023-49838181

2.招生电话:023-49810782 023-49838425 邮编:402160

3.学校网址: www.cqsdzy.com

4.Email:zhaojb49838425@126.com

5.联系人:陈老师王老师周老师李老师高老师

十七、特别提醒: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问题请直接与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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