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学子网小编整理了杭州市高考班报名条件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学考试难不难考上?相关信息,希望在这方面能够更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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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
哲学、文学、
法学、
经济学、
历史学、
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
化学、
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
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
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
音乐学(师范)、
舞蹈学(师范)、
美术学(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公共艺术、
绘画、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
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
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
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
小学教育(师范)、
学前教育(师范)、
特殊教育(师范)、
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
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
物理学(物理学+
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
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
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2019年浙江杭州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浙江杭州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五年一贯制”、“3+2”教育班部分招生名额试行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我校办学优势,根据创新人才选拔和专业培养需要,积极探索我校多元化评价选拔方式。学校“五年一贯制”、“3+2”教育班部分招生名额实行自主选拔录取、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新机制,自主招生过程中坚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 成立以吴云校长为组长,俞莉雅、嵇新浩、曲海洲、林振袍为副组长,陆斌、万啸、陈爱玲、徐玉玲、应科、於一、周荣华、梁金英等为成员的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提前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负责拟定录取学生名单并上报审批。
2. 成立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办公室,徐玉玲任主任,成员由应科、刘鸣飞、於一、周荣华、梁金英、钟丁磊、张卓、何海霞等组成。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初审,并组织综合素质考核,提出拟录取学生名单。
三、招生计划及要求
(一)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工作通知》中规定的招生对象及各类高中招生录取的前置条件。
(二)招生计划
共提前自主招收36名,具体招生计划见下表:
专业
代码 招生专业 性质 招收
人数 联办高职院校
03 建筑装饰(室内设计方向) 3+2 12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05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楼宇智能化管理方向) 五年一贯制 12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06 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楼宇智能化管理方向) 3+2 12 杭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四、报名考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名
1.凡符合报考我校五年一贯制或“3+2”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含个别生),须登录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
www.hzjyks.net
是唯一网址,以下简称“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在家长指导下,于规定时间(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5月9日8:00至5月10日20:00)选择填报我校五年一贯制或“3+2”教育班提前自主招生的专业志愿。高中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一旦关闭,考生将不得更改所报专业志愿。
2.每位考生只能选择填报我校1个“五年一贯制”或“3+2”教育班的提前自主招生专业志愿(具体志愿填报要求详见杭州市教育局编印的《杭州市区各类高中报考指南》中的《杭州市教育局关于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
3.5月15日,市区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经初中学校审核盖章的《杭州市区中等职业学校提前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个别生于5月16 日下午(12:30—16:30)凭本人《体育中考准考证》到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华浙广场9号)二楼大厅领取经杭州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盖章的《报名表》。
(二)考核
1.考试时间及地点:5月17日,考试试场安排见《报名表》及校园考场分布牌。
2.考核内容:文化水平能力考核和专业方向测试。
(1)文化水平能力考核(满分150分):时间为上午8:30—10:00
考试科目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 满分分值 计分
综合卷 闭卷 90分钟 150分 按卷面得分
注:由我校依据《杭州市各类高中招生文化考试命题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命题,自行组织考试,语文、英语、数学三科各50分,合计满分150分。
(2)专业方向测试(分三个专业方向进行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时间为上午10:30—12:00
1)建筑装饰(室内设计方向)“3+2”班:专业素描+色盲测试
2)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五年一贯制”班:科学综合
3)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3+2”班:科学综合
(三)划线与录取
1. 根据以下原则划线与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
⑴按文化水平能力考核卷面得分合计总分,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以招生计划按1:1.2比例划定上线考生最低分数线(若参加考核人数不到1:1.2的,则参加考核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方向测试),上线考生取得第二场专业方向测试证后方可参加专业方向测试(如遇成绩相同,则按数学、外语2762、语文、体育中考成绩的排序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名)。
⑵专业方向测试结束后,按考生考核总分,依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总分相同,以文化水平能力考核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考生考核总分的计算方式:考核总分=文化水平能力考核成绩*60%+专业方向测试成绩*40%+体育中考成绩*50%。
⑶报考我校“3+2”或“五年一贯制”教育班,如遇报考的专业招满而未被录取,而我校其它“3+2”或“五年一贯制”教育班并未招满的情况,根据考生自愿原则可转报其他未招满的专业,由我校按招生计划、考生转报志愿及考核总分(不低于该专业拟录取考生的最低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⑷若遇某专业报考学生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在考生参加完所有考核后,按上述计分方式,以实际参加该专业考试学生人数的9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学校依据上述原则和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5月17日17:00前将拟录取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高中处审核,5月19日起分别在杭州教育网(
www.hzedu.gov.cn
)、学校网站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经市教育局批准,学校于5月22日起发放录取通知书。被录取的学生5月27日上午9:00前到我校报到。
4.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并被查实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5.录取学生视为已获得高中学籍,不再参加当年中考。
本招生办法由我校提前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5043896
职高学校:杭州市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 主管教育局:
时 间:4月3日 时 间:
高职院校:高职院校:
时 间:时 间
高职院校:
时 间:
以上是由大学高考为大家整理的浙江杭州江干区职业高级中学自主招生工作办法,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大学高考。
6月14、15日杭州中考近半学生可以免考
浙江杭州人民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办法
很多同学在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难不难?首先我们来看下什么是自考?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简称自学考试、自考,1981年经国家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而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是浙江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和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官方自考主考院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是正规民办大学。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难不难?相信大家心里都是有答案的。
与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在招生对象、考试时间及学制不同,自考是“宽进严出”。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包过可靠吗?首先先问问自己,所有的科目都能坚定能考过吗?自考是一种过程,一种经历,只有亲身体验过,尤其是只有其中一少部分善于自主学习的考生才是自考的最终胜出者。所以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难不难?看到这里,大家就应该知道,这个是比较难的。
经过系统的学习后,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考核达到规定成绩,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并可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
大自考全国平均通过率一般在10%--30%左右,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通过率也可以参考。大自考即是完全通过自己自学,不借助任何辅导班的长线自考。问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难不难的朋友们,看下这个通过率,虽然数字不一定准确,但是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一些。
自考独立办班俗称小自考。小自考就是人们一般说的短线自考。这种自考主要是参加一些办学单位组织的助学班,同时也就国家的政策即办学单位自己能够组织一些科目的考试,另一部分科目是参加国家组织的国家统一考试。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包过的说法是没有什么依据的,大家都要统一参加考试,只要是考试就会有不过的可能性。
也就是说你的考试科目一部分来自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学考试,一部分来自你在的办学单位,这种自考要相对简单些,基本上通过率在80%以上,这类小自考通过率相对高很多。
自考很难通过率低是针对社会自学考试的考生,这部分考生大多数是有家有业的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这一类人的学习时间少、精力有限,而且缺乏管理和自我约束能力,因而通过率很低,但是对于各大高校为自考生组织的自学考试是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的。但是大部分的人还是只能通过自学来考试,如果有人跟你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包过,那么你就要打个问号了。
另外,2023年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启,有意向的朋友们也可以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杭州市,是多所学校助学合作办学点,关于杭州市成人学历提升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为你保驾护航,让你在提升学历的道路上少走弯路!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自考自考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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